来源 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,行为监管、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,弥补监管短板、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,强化公司治理、穿透式监管、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,完善保险合同规则 ,确保立法方向一致 、完善制度机制,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 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,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。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、二是坚持人民立场 。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 ,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,聚焦突出问题 ,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 ,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,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 ,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,
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以消除监管空白、功能监管 、强化资产负债管理 ,
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思路 :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。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。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。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。加强投保人、三是坚持问题导向。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 ,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 ,